黄恩明(1909~2001),原名黄巨恩,清涧县石盘乡上坪村人。1934年2月参加革命,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中央党校学习后,随红十五军团做地方工作。1936年7月后,先后在环县、宁县、陕北省党校、省互济会、陕甘宁边区党校工作、学习,任县委组织部长、主任等职。1938年2月后,历任山西省保德、河曲县委书记,晋绥二地委、延安中央党校一部、绥德专区沿黄河工委,晋绥十地委、九地委组织部长、书记等职。1949年6月后,任武都地委副书记、甘肃省委农村部副部长、书记等职。1970年冬后,在甘肃省农宣队天水分队、甘肃省革委会农业组、省物资局、省农办(农委),担任副指导员、副组长、组长、局长、副主任等职。1979年7月后,任甘肃省纪委(筹)副组长、副书记。1982年12月,离职休养。1984年,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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