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467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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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清涧县2025年度堤防安全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
为切实加强清涧县2025年度防汛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堤防工程防汛责任人,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5年堤防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陕水河湖函〔2025〕18号)要求,现将清涧县2025年度堤防安全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责任人变化的,其继任者即为新的责任人。
清涧县水利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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