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594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2025年清涧县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
为做好2025年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工作,增加我县基础母牛存栏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29号)、《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牧发〔2025〕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肉牛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4+2+X”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契机,以“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科技支撑、基地参与、农户协作、市场运作”为发展理念,按照布局科学化、养殖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优质化的要求,推进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工作,引导增加基础母牛存栏数,提高牛肉产品供给能力。聚焦肉牛规模养殖场和家庭适度规模养殖户,定期调度项目进展,规范项目实施和考核工作,促进我县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肉牛增量提质行动,结合肉牛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全县肉牛养殖户饲养母牛积极性大幅提升,新增犊母牛数量明显增加,肉牛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政府安排肉牛良繁配套资金,购置优质冻精,发挥陕西外经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头带动作用,依靠成立的肉牛养殖协会,吸纳专业技术人员、养殖能手、乡村兽医等组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团队,开展人工授精等社会化服务。2026年6月底前完成人工授精7000头,到2027年全县肉牛养殖人工授精率达85%以上。落实防疫干部包片、业务干部包村包户制度,确保春秋两季强制免疫覆盖率达100%。落实推广技术干部包片、业务干部包村包户制度,年均入户指导不低于10次,全县肉牛品种品质大幅提升,农民满意度不低于98%。
到2026年底全县基础母牛存栏量增长60%以上,存栏达到2万头以上;犊牛增加10000头,犊母牛增长率50%,存栏达6500头;力争到2027年全县基础母牛增幅达到100%以上,存栏达到4万头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
(二)实施期限。年度项目实施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补助对象。符合舍饲养殖条件(具备必要的圈舍、饲喂槽、草料及粪污储存场所等)的存栏基础母牛(基础母牛指具备繁殖能力且原则上达到18月龄以上的成年母牛,不包括后备母牛和产犊后售卖的母牛)3头(含3头)以上并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户),补助对象不包括常年不固定饲养、仅从事倒买倒卖的农户;也可以采取贴息补助的方式支持肉牛养殖场(户)发展。
项目实施期内产犊母牛均可纳入补助范围,新增犊牛应为养殖户饲养或外购母牛所产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补助品种主要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含乳肉兼用牛品种和杂交生产的母牛)以及“清涧黑牛”。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资金。如一头母牛产犊为单胎,按照一头给予补助;产犊为“双胞胎”,则按照两头给予补助。备案登记的每头产犊母牛财政补贴不超1500元。所产犊母牛原则上在本区饲养12个月以上。采用人工授精的每头补助高于自然交配的100元。
(五)实施程序
1.确定补助条件与对象。县畜牧兽医局公开可享受补助的养殖场(户)需具备的基础条件,由各镇动员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愿申报,各镇根据上报结果进一步核实查证,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初步确定补助对象,各镇对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负责。各镇对确定的补助对象统一汇总,经主要领导签字并以正式文件报县畜牧兽医局。
2.核实基础母牛底数。县畜牧兽医局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人对各镇上报的符合条件的存栏基础母牛3头(含3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一次性全面核实并建档立卡(录入微牧云公共服务平台“见犊补母+肉牛良繁”系统),存栏基础母牛要统一编号(制作专用耳标,根据各镇基础母牛存栏量分配号段),原则上一个项目周期内各实施主体基础母牛数不再变更。
3.核查产犊母牛和新生犊牛。县畜牧兽医局按照实施方案组织信息采集人员(镇审核人员、部门审核人员)核查产犊母牛和新生犊牛,核查结果对外公示。对已摸底登记的基础母牛,农户要及时完善配种、怀孕、产犊、淘汰等相关信息申报并经信息采集人员及时在数据库中完成更新。存栏基础母牛100头以上(含100头)的实施主体相关负责人于产犊后15日内采集产犊信息(母牛专用耳标号、犊牛佩戴专用耳标号、犊牛信息和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包括户主、母牛、犊牛合影照片)上传至数据库以备核查。存栏基础母牛100头以下的实施主体在产犊后7日内采集怀孕母牛信息(同上)、产犊信息(同上)并上传至数据库备核查,每年度每合格采集一头产犊母牛信息给予信息采集人员(镇审核人员、部门审核人员)100元补贴资金,补助资金两级信息采集人员平均分配。养殖场户及信息采集人员确保新生犊牛档案信息更新及时、齐全、真实,实现全程可追溯。
4.拨付补助资金。县畜牧兽医局和县财政局对数据库中上报的数据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核实,每半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将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户,企业的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对公账户。每半年兑现一次资金,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6月30日核查结束并经公示后各兑现一次资金。
考虑到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2025年12月31日核查结束后先兑现部分补助资金,待2026年6月30日年终核查结束后,按照总资金及全年生产犊牛总头数确定好每头补助金额后,再补齐与前面的差额。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管理。各镇确定信息采集员(镇审核人员)并签字盖章报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抽调业务骨干承担信息采集员(部门审核人员),成立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管理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关键环节跟踪监管,抓好基础母牛登记、配种繁殖记录、新生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四个关口。为做好基础母牛登记环节,确定县级专人包抓镇、镇级专人包抓行政村(户),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依靠包抓人员,实时更新配种记录、繁殖记录、新生犊牛记录等。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核查,符合补贴对象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补贴资金。
同时,安排专人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组织各镇具体工作人员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全面、有效。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享受资格。发现实际数量与信息采集员(镇审核员、部门审核员)录入数量存在出入的,取消信息采集员(镇审核员、部门审核员)在该养殖场(户)应得的所有补贴。多次出现采集信息错误的,取消其信息采集员(镇审核员、部门审核员)资格。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强化指导服务。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县畜牧兽医局统筹抓好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专家组跟踪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各镇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加强宣传引导,切实让广大养殖场(户)全面知晓政策补贴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养殖场(户)提升现代化养殖水平。
(三)强化资金保障。由县财政统一安排2025年肉牛增量提质项目地方配套项目实施经费。县畜牧兽医局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强化绩效考评。县财政局、畜牧兽医局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做好省农业农村厅、市畜牧兽医局对项目实施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考评或现场抽查。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于2025年12月20日、2026年6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
清涧县畜牧兽医局
2025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