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556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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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7-1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政函〔2025〕57号 |
[ 名 称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中的调控作用,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该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新制定的城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清涧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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