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64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文字解读】《清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清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04
来源: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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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榆林市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方案》(榆字〔2022〕1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榆政办发〔2024〕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为建立全县范围内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工程所建成的各类工程设施的管护工作规范,巩固农田建设成果,确保建成的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清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本办法共有7章24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本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县、镇、村职责;第二章管护主体和职责,主要明确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镇政府、村组、受益主体、管护主体的职责;第三章管护内容和标准,主要明确了建后管护的具体内容及管护标准;第四章管护经费筹集管理及使用范围,主要明确管护资金的来源及适用范围;第五章监督检查机制,主要明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多部门+社会”监督机制监管;第六章保护利用,主要明确县、镇、村对建成项目及设施的保护和利用范围;第七章为附则。

三、名词解释

山旱地“四位一体”集雨补灌:指采取“沟道坝蓄水+光伏发电(市电)提水+土工膜窖(软体水窖)高位储水+膜下滴灌补水”的“四位一体”的集雨补灌技术。

四、解读部门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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