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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5:42:08 来源: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作者: 责任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5221531(环保局)

    传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关于S505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4〕4号

    2024/4/18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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