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5221531(环保局)
传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清涧北国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粉条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白家峁村 |
清涧北国枣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博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清涧县折家坪镇白家峁村清涧北国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场地内。2019年12月,清涧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清涧北国枣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涧县红枣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环发[2019]60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现有车间占地面积5709.97平方米,设计年产粉条800吨。项目总投资2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12%。 |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浆工段上料时产生的粉尘,在进料口上方设喷淋系统,降低进料粉尘无组织逸散。 2.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废水、熟化废水、冷却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来控制固定源噪声排放,同时采取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限速等措施控制流动源噪声。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