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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涧县不动产登记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5:02:12 来源: 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土地证名称:清国用(2009)第0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非农业建设用地批准证书:D2009-01-08号

    建设单位(个人):惠合飞

    惠合飞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时,向土地部门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系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惠合飞2009年5月19日及2009年7月22日办理的清国用(2009)第0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D2009-01-08号非农业建设用地批准证书依职权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清涧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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