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国英
白国英(1918~2012) 清涧县高杰村人。著名的清涧“十姊妹”之一。1934年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4月任中共清涧县委妇女部长,1935年3月任清涧县工农妇女代表会会长、中共清涧县委委员。1936年3月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同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执行委员。1936年12月任中共陕甘省委妇女部长。1937年任中共陕甘宁省委执行委员、妇女部部长、陕甘宁边区庆环分区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后被派到陕西省甘泉县、定边县开展工作。1940年任陕甘宁边区妇联巡视团团长,1942年再次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1945年4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9月任延安保育院保教科科长。1946年7月调任陕甘宁边区陇东分(专)区妇女联合会主任。1948年调中共洛川地委做妇女工作。1949年调任朝邑县政府民政科副科长。1950年初调新疆工作,任中共新疆喀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56年至1958年到西安第二中级党校学习。1958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事厅长、政治处处长。1979年3月至10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常委委员、副秘书长。1983年离休,2012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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