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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清涧县委 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涧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0:16:09 来源: 清涧县司法局 作者: 责任编辑: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清涧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动“八五”普法收官、深化执法和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全年举办全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2次,严格新提任干部法治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创新法治教育形式,通过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出庭应诉、法治讲座等形式,有效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制度,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到100%,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文件出台。

    (二)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职责

    召开清涧县2025年度县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逐一点评,并安排部署了202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述法,其余单位提交书面述法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了有效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常态化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学习法律法规25部。进一步压紧压实了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落实

    全面贯彻《清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常态化。将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4项事项纳入目录管理。所有重大决策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组织重大决策听证会、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共计12场,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征集公众意见项目8个,收到有效意见建议25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累计超过1860余条,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结果信息1.6万余条。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640余台,相关记录归档保存率达98%。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覆盖,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和内容,全年各级法制审核机构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870余件,纠错或提出完善意见160余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整合执法队伍,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在65%的乡镇(街道)得到推行。

    (五)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强化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65件,按时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5%。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较上年提升8个百分点。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审结66件,其中直接纠错(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案件14件,综合纠错率(含调解和解)达2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发生应诉案件16件,败诉率0%。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0余条,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率维持在97%以上。

    (六)矛盾纠纷依法化解能力增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9%。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优化受理流程,加大调解和解力度,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76件。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领域,依法公正作出行政裁决决定18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12345”热线提供法律咨询426人次,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性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制度建设的精准性和前瞻性有待加强。未能完全跟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步伐,制度供给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行政执法效能与温度需进一步平衡。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在落实“三项制度”时存在机械化倾向,重程序记录、轻说理沟通,执法文书说理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三)法治能力建设存在不均衡现象。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有欠缺,重大决策前征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的主动性不足。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仍有优化空间。“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度有待提高,部分审批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统一尚未完全到位,存在隐性壁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良法善治,提升制度供给质量

    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说明制度。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坚持把案件实质性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区分案件性质、内容和目的,注重分类施策,通过解决“一件事”带动解决“一类事”。融合“五级五长”与“彩虹行动”“范婶说事”等机制,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聚焦严格规范,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全面升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动执法信息跨部门共享。制定完善各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动态更新。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尺度,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问题。

    (三)聚焦能力提升,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自觉将法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一言堂”定论,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烂尾项目”,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和使用机制,确保其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诉讼复议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四)聚焦优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和环节,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联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失信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清快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水平,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畅通企业权益保护渠道,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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