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596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2025年清涧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
为实施好我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29号)、《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牧发〔2025〕56号)要求,结合我县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中央一号文件和中省市一系列农业农村发展方针政策为指引,在保持全县粮食产量稳中有增的总基调下,围绕我县“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旅兴县”三大战略,根据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粮改饲项目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促进农牧结合、提高种养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群众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制作青贮,支持探索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鼓励实施订单收购和专业化收贮,提高饲草加工利用率,带动玉米粮食就地转化增值,实现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生态循环利用的现代农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县草食畜牧业健康发展、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带动、为养而种、种养结合、集中连片、综合利用”的要求,推动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发动群众种养衔接,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全面开展带棒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青贮,提高饲草料品质,增加青贮饲料供应量,降低养殖成本,提升畜牧业综合效益。2025年省市安排资金270万元,下达我县粮改饲任务为调整土地2万亩,收储青贮9万吨。在此基础上,我县将2024年未使用完的281.5196万元资金一并纳入今年的粮改饲项目方案中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效落实,资金发挥效能。
三、实施主体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实施主体。充分考虑到我县草食家畜规模养殖场户占比极少,绝大部分是家庭适度规模养殖场户,为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养殖户信心,实施粮改饲项目的主体为从事草食家畜饲养,年收贮全株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1吨以上的养殖企业和个人。具体要求: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家庭牧场)法人主体应当明确,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应当齐全有效,一般养殖户户主应当明确;养殖主体要拥有相应青贮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策要求,服从业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二)建设内容。按照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全县计划配套种植优质带棒青贮玉米和其他优质青贮饲草3万亩;继续推进专用、兼用青贮玉米种植,鼓励规模养殖场或合作社采用带有破碎揉搓功能的大型自走式青贮收割设备开展青贮收贮工作,提高青贮收获时效性;积极培育专业化收贮销售队伍,不断巩固订单收贮新模式;全面推广和建设标准化青贮窖舍及打包收贮技术,提高青贮饲草收贮制作能力;突出青贮质量管理,推广塑料覆膜全膜包被密封处理技术,降低坏草和浪费比例。
四、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饲草产品收贮补助。具有相应青贮收贮加工能力,自有青贮种植地或与种植企业(农户)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的奶牛、奶山羊、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合作社、家庭牧场)或专业化收贮销售企业,每吨全株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青贮饲料收贮补助不超过45元。青干草收储按照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青贮计算收储数量,青干草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30%以内。窖贮饲草产品验收,根据实际测量体积测算收贮量,折算标准为1立方米折合0.75吨青贮饲料;裹包青贮产品验收,通过随机抽取裹包进行单包称重,结果作为同一规格裹包标准重量,收贮量按照裹包数量乘以标准重量获得。鉴于裹包青贮存在临时搬运倒卖的情况,为保障政策资金安全,避免重复补贴,所有的裹包青贮,依据现场清点结果为准,且验收的青贮裹包须在建设主体生产作业场区内,坚决杜绝跨镇、跨场区“隔空”验收。
(二)青贮窖建设补助。新建标准化青贮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新建青贮窖容积需大于50立方米。新建青贮窖可以选择采用地下式、半地下式或地上式三种形式;建设选址应在地势高燥,地下水位低,距牛/羊舍较近,而又远离水源和粪污的地方;建设要坚固耐用,不透气、不漏水,一般采用砖混或楼板结构,砖混结构窖壁厚不少于24厘米,楼板结构窖壁楼板间接口需进行防渗漏处理,窖壁外夯土厚度应不少于50厘米,窖壁边口需整理整齐便于压窖;窖底需用混凝土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按照“先收后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后一次性补助。
五、项目实施程序和步骤
(一)落实项目实施主体。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单位,由相关养殖场户,专业化收贮销售企业对照实施主体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村委会、镇审核签章,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材料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农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现场勘验(收贮前测量记录空窖规模数据并保留影像资料,收贮前有上一年度剩余青贮饲草的需据实测量登记,便于验收后进行扣除)。初审符合条件的,各镇将申报材料报县畜牧兽医局进行审核。新建青贮窖的申请材料需于9月5日前提交,收贮主体申请材料需于9月10日前提交。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反馈意见组织建设主体实施项目。
(二)加强种植和收贮环节监管。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督促实施主体根据任务指标,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真实性),落实种植地块和面积,确保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青贮饲草适时播种、收贮。收贮阶段要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和进度督查,监督指导各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家庭牧场)、专业化收贮销售企业严格按照饲草种植收购合同约定,及时收贮种植户优质带棒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青贮饲草,并向种植户提供收购票据,严禁压级压价,损害群众利益。
(三)积极准备项目验收。各项目主体收贮工作完成后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财政局、纪检派驻组、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收集并整理各项目主体的收购合同(实施主体自己种植青贮玉米的由所在行政村、镇出具种植证明)、收购票据、台账资料(流水账、汇总账和付款收据)、影像资料等。镇初验完成后将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并附验收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县畜牧兽医局统筹安排综合抽查验收,对于青贮量100吨以下的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50%,青贮量100吨以上的主体逐一现场核验。2025年计划新建青贮窖的建设主体,必须在青贮饲料收贮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报县畜牧兽医局验收后方可开展收贮。
(四)加强督查验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农牧专业技术机构要全程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帮扶、日常性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县畜牧兽医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核查种植地块、品种、面积任务、收贮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做好全程监管和收贮履约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9月县畜牧兽医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种植情况的督查统计和新建青贮窖舍的检查验收工作;10月开展青贮收贮工作督促指导;11月完成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做好补助资金兑付。项目验收结束后,县畜牧兽医局将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核算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场户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并复验通过的给予补助,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项目剩余资金留作下年度继续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畜牧兽医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项目实施区镇长为成员,主要负责审查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有关困难和问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县畜牧兽医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李晓平同志任组长,郝建忠、杨文虎同志任副组长,贺洁、陈莹莹、贺宣琦、周啊成、刘哲、贺延壮、郝东涛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开展青贮技术指导,及时督促指导实施主体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掌握项目实施进度资料,搞好项目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工作。
(二)做好舆论宣传。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粮改饲项目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和构建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扩大粮改饲项目的知晓面和参与度。要通过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粮改饲项目的积极性。要动员辖区广大群众以实施粮改饲项目为契机,继续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鼓励连片种植优质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全力促进粮食作物就地转化增值,助推农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粮改饲项目是中央财政支持养殖大县发展草食畜牧业的一项惠民增收工程,也是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的一项重要的创新工作。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定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全力配合,督促指导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内容,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县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深入场户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
5.养殖场承诺书
清涧县畜牧兽医局
2025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